Wednesday, October 3, 2007

我知道凶手去了那里!



话说,警方在市区的路旁发现了一具尸体。。。。
这个尸体已经腐烂了,重重的腐尸味,吸引了上千只的苍蝇在他身上打转。。。。
当然,身上的白虫,多的密密麻麻,尤其是集中在伤口的地方!
看样子判断, 估计这具尸体已经死了4至5天, 而且是谋杀案!
警方依然拿了尸体上的尸虫去化验,想知道尸体真正的死亡时间。。。
结果出来了,是个出乎意料的结果,使警方改变了调查的方向!!!
尸体并不是死在市区的!!!
警方把视线移去了附近的一座森林, 在那儿找到了凶器和鞋印!
凶手被抓了, 凶器上的指纹和他的鞋纹,都吻合了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线索。。。。
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
警方在尸体身上的尸虫,发现了一种苍蝇品种, 叫做Hypopygiopsis fumnipennis, 属于Calliphoridae家族的一种大苍蝇!
据研究说明, 这种大苍蝇是居住在森林里的, 城市根本找不到他的踪影 (载自巴哈教授论文)。
所以,
很明显是, 凶手在森林杀害了死者, 然后过了不久,再把尸体搬去市区,目的是想让警方找不到第一案发现场!
原来,苍蝇和人一样,有自己的定所。。。。
凶手会撒谎, 但苍蝇不会。。。。
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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