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警方在市区的路旁发现了一具尸体。。。。
这个尸体已经腐烂了,重重的腐尸味,吸引了上千只的苍蝇在他身上打转。。。。
当然,身上的白虫,多的密密麻麻,尤其是集中在伤口的地方!
看样子判断, 估计这具尸体已经死了4至5天, 而且是谋杀案!
警方依然拿了尸体上的尸虫去化验,想知道尸体真正的死亡时间。。。
结果出来了,是个出乎意料的结果,使警方改变了调查的方向!!!
尸体并不是死在市区的!!!
警方把视线移去了附近的一座森林, 在那儿找到了凶器和鞋印!
凶手被抓了, 凶器上的指纹和他的鞋纹,都吻合了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线索。。。。
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
警方在尸体身上的尸虫,发现了一种苍蝇品种, 叫做Hypopygiopsis fumnipennis, 属于Calliphoridae家族的一种大苍蝇!
据研究说明, 这种大苍蝇是居住在森林里的, 城市根本找不到他的踪影 (载自巴哈教授论文)。
所以,
很明显是, 凶手在森林杀害了死者, 然后过了不久,再把尸体搬去市区,目的是想让警方找不到第一案发现场!
原来,苍蝇和人一样,有自己的定所。。。。
凶手会撒谎, 但苍蝇不会。。。。
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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