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3, 2007

森林小木屋的女腐尸

话说,有一具女腐尸在森林里的小木屋被发现了,
尸体被发现时,有一只大型的四脚蛇正在咀嚼尸肉, 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尸体已经腐烂得血肉模糊,衣服也破破烂烂,没有人知道女死者是谁。。。。
警方和法医来到小木屋后,就开始了调查工作,法医检查完尸体后,估计毙命已经超过四天了,就拿了一些尸虫去做化验。。。。
有一个警官发现到,在小木屋的外面有一些血迹,相信是死者生前留下来的。。。。
警方根据失踪者名单, 找到了四天前报案的父母,他们说女儿和友人去了森林露营,可是却失踪没回家了。
警方立刻安排让他们认尸,结果。。。。
那是他们的女儿,
因为。。。。
腐尸身上的金链,就是她父母送给她的21岁生日礼物。。。。
警方立刻联络了参加露营的朋友,可是他们都说露营早就被取消了,没有人去露营啊!!!
他们也不知道为何女死者会一个人去露营的!!!
警方很想知道,到底谁是主办露营的负责人,还有是谁取消的!!!
朋友们说是A主办的, 然后在出发的前一晚, A突然间打电话来告诉大家,说露营取消了,因为营地已经被Booking满了。。。。
警方开始怀疑, A是故意没通知女死者的, 而是用露营这个借口引诱女死者出来!!!!
女死者身上的金链没被抢, 那么A不是为了钱财而来的,而是其他目的!!!
警方马上逮捕了A, 然后抓去问话....
A终于承认他是故意没通知死者关于露营取消的事,因为。。。。
他想约女死者出来很久了,他暗恋她!想和她单独约会,可是每次都被女死者拒绝,所以才想出这一招!!!!
警方想知道是否A杀了女死者,可是A说当女死者知道露营取消后,自己又被骗来这里时,很生气地骂他几句,然后就她自己走进小屋内休息。。。。
A说过后他就自己回去了,他没想到女死者会在小木屋内自杀的!!!
警方认为A非常可疑,因为女死者不可能会自杀,所以就把他扣留48小时! 法医为了寻找证据,马上解剖尸体,终于。。。。
老天不负有心人, 法医找到证据了!
不久后,A被控奸杀女死者,罪名成立!!!
而且, 法医也揭穿了A的谎言,因为女死者不是死在小木屋的,而是在屋外!!!
为什么呢???
法医在解剖尸体时,虽然尸身已经腐烂,可是,子宫却还保存完整,因为,子宫是人体最难腐烂的器官(骨头除外)!
法医在女死者的子宫里, 发现了精液!!!
警方马上采集A的DNA样本进行对比,结果是MATCH的!!!
尸虫化验报告也出来了!其结果更让警方找到了重要凶器! 报告上说, 女死者身上的尸虫拥有两个品种,它们是Chrysomya pinguis 和 Chrysomya villenuevi。
这两种苍蝇都属于Calliphoridae家族的! 有趣的是,这两种苍蝇的确是住在森林没错!但是,它们并不会在屋内下蛋的!而且很少飞进屋子,因为这是它们的生活习惯(behavior)!!!
简单来说, 女死者是在屋外被奸杀,然后再被A拖进屋子的!!!
警方开始专注在屋外的搜查,果然发现了一块染血的石头!经过化验,证明是女死者的血!!!
石头上也有A的手指纹!这块石头被怀疑是A杀死女生的凶器!
在警方严厉逼问下,A承认他说了谎!!!
他说,那天在森林里,他向女死者示爱,可是不被接受,还被女死者骂他不老实,用肮脏手段约她出来,还说他没有资格做她男朋友,严重伤害他的自尊心!
所以他一气之下,用石头往她的头大力打下去,这一击,打穿了头盖骨,女生当场死亡!
女生死后, 他看着她那张不会说话的口,不会反抗的身体,和动也不动的手脚,他觉得异常兴奋,心跳加速,欲望飚升!!!
然后他就奸尸!!!
奸完后,他就在第二天回到森林,再把女尸拖进屋里丢弃。。。。
离开前, 再来第二度奸尸!!!
说到这里, A被抓去见法医精神科的医生 (Forensic Psychiatrist), 他被证实是恋尸癖(Necrophilia) 的严重病患者!
这种精神病的病人,为了满足性欲,会特地去杀个女人,然后奸尸!!!这种人会为社会带来极大的威胁!!!
这种人的本性可能是懦弱的, 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一个屡受挫折的失败者。由于他们无法控制活人的世界, 所以便转向了死人的世界!!!
在中国, 又个奸尸狂,男, 17岁,在三年内, 7次挖坟掘墓, 进行奸尸活动!有些尸体已经腐烂了一个月,他依然可以在过程中射精,有性满足感! (载自《心理医生全集》)。
故事到了这里, 女死者的父母哭成泪人,没想到女儿的遭遇会那么惨!
她父母一直在问苍天, 为什么会选中她的女儿???
但愿明天的世界会更好!

Tuesday, October 16, 2007

再说历史


十七世纪初,
法国人也开始用昆虫来破案了。。。。
话说在法国,
有一对夫妇刚刚搬进去了一间屋子,
就当他们在清理屋子的地下室时,
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已经变成木乃伊的婴尸!!!
这次够力了,他们就马上报警!!!
可是报警后,
警方却不知道到底这个婴尸是几时死的,
警察怀疑有可能是这对夫妇报假案,自己杀了人后,然后再报警,以为这样可以瞒天过海。。。。
最后,为了查案公正, 警方还是请了一位来自Swiss的一个法医, Dr.Bergeret d'Arblos协助调查。。。。
他发现了这个木乃伊婴尸的身上,
有一些空的苍蝇蛹和甲虫,他再确定了品种后,
就向警方说, 这对刚搬进来的夫妇没有罪,
因为婴孩是上一任屋主所杀的!!!
为什么呢???
他说,从这些空苍蝇蛹和甲虫来看,这婴孩已经死了七年!!!
所以,警方马上通缉上一任的屋主,将他们归案!
结果上一任屋主真的承认杀了他们自己的孩子,然后把孩子的尸体丢在地下室。。。。
最近香港的新闻说,
有个精神病的妈妈, 把孩子的手脚绑住,然后丢下24楼,然后自己穿上红衣,再跳楼自杀!!!
孩子成了陪葬品,虽然他们是你生的,但他们有权利活下来,因为。。。。
孩子并不属于任何人的, 他是属于他自己的,
我更喜欢的一句话:孩子是上苍赐的,所以他是属于上苍的!
悲剧的造成, 往往是没办法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扮演(Role Play) 。
有些父母真的以为自己就是上苍,可以给你生命,也可以结束你的生命!
但愿,
明天的父母 会更明白这个道理。。。。。。

法科昆虫学(Forensic Entomology) 的起源


法科昆虫学(Forensic Entomology) 的起源


我写了那么多的谋杀案,

是时后写写历史了。。。。

到底,

法科昆虫学是何时产生的呢???

是由谁开始发现法科昆虫学呢?

其实,

就是我们中国人啊。。。。哈哈

大家一定听说过《洗冤录》吧???

对阿, 这本书就已经记载了古代人是如何用昆虫破案!!!

根据记载,

十三世纪时的中国,

在一个小农村里, 发生了一件谋杀案!!!

有一个农夫在稻田里被人杀了,

可是那时候, 没有人知道凶手是谁,那该怎么办呢?

村民为了查出真相, 就拜托Sung Tzu(也就是洗冤录的主角), 帮忙他们找出凶手!

他想了想, 然后对村民说,

他要所有的村民都拿出自己的镰刀,然后拿在手上,

这样就可以知道凶手是谁了。。。。

村民听后, 觉得半信半疑, 认为这太不可思议了,但村民最后还是听他的指示!

果然没过多久, 凶手就被抓到了!!!

大家应该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吧。。。。

对了, 就是苍蝇!!!

杀了人的镰刀,无论洗得多么干净, 总是会有一些血迹留在刀口上,

所以, 只要有苍蝇黏着的镰刀, 那么镰刀的主人就是杀人凶手了!!!

中国人的智慧,真得太博大精深了!!!

经中国之后, 法国也开始研究这一门科学了, 然后也破了许多精彩的案件!

到了今时今日, 法科昆虫也进步到用DNA的技术。。。。

虽然如此, 还有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事实, 例如苍蝇的生活习惯等等。。。。

我个人还是认为,

如果连Basic都不懂, 更不需要谈高科技的DNA.

有时人类就是喜欢打肿脸皮充胖子, 喜欢一步登天,

但他们总忘了一句话:欲速则不达!!!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不怕慢,只怕站》,

这是我小学六年级参加演讲比赛的题目,

没想到这句话的意思,很多大人都不了解!

但愿有一天, 大人们都听明白这一句话的意思。。。。。。

油棕园的焦尸


话说,

有一个大学生被人杀了。。。。

凶手就把尸体丢进了附近的油棕园,

但是过了六天, 凶手怕尸体腐烂发臭会被人发现,

就在半夜时分, 偷偷回去了油棕园,

用废弃的轮胎和木材,淋上柴油, 再加一把火, 把尸体烧尽了!!

这一把火足足烧了一个晚上, 尸体都被烧成灰了!!!

他心想,这一次不会再有人发现尸体,也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死者是谁,哈哈哈!!!

就在第二天,

油棕园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具高度焚化的焦尸,吓得马上报警!!!

警方和法医来到现场后, 看到尸体已经被火烧成灰,

所有的证据也被消灭了!!!也不知道死者是谁, 这个案件真的把警方的头给搞大了!!!

法医就在尸体的周围,弯下腰, 慢慢找寻一些东西,

结果,真得给他找到了!!!

法医把“东西”找到后, 马上送去化验。。。。

化验报告出来后, 警方马上联络死者家人, 然后一一调查, 再把死者六天前所见的朋友一个一个抓出来问话!!!

结果, 凶手被警方盯上了, 因为他是死者失踪前,最后一个见到的人, 而且他也给不出当晚的不再场证明!!!

经过警方的严厉逼问, 最后凶手承认他杀了死者, 他是因为不甘愿死者在各方面都比他杰出, 更重要是,它心爱的女生也正在和死者拍拖,

结果他妒忌心起, 就一手把他给杀了!!!

当他被警方带去扣留所时,他始终不明白,

为什么他那完美的计划会被识破的,

他不明白问题到底错在那里!

法医看见了他, 就和他说了两个字。。。。

“苍蝇”!!!

凶手听见后, 就狂笑一番,就被警方带走了。。。。

其实,

法医当天弯下腰, 要找的“东西”就是苍蝇的幼虫!

没错,法医成功在尸体旁找到苍蝇的幼虫, 因为,只要超过六天的尸体, 虫虫就会离开尸体,爬到比较远的地方去, 然后把自己埋在地底下,准备变成蛹了!

之后, 法医就把虫虫送去化验,以便知道虫虫的年龄,

没错, 虫虫的年龄正是六天!所以, 警方只要找回六天前失踪者报案名单就可以找到当事人的家属了!

但是, 如何知道和确定死者的身份呢???

哈, 虫虫开始说话了。。。。

法医把幼虫拿去了做DNA测验!!!

因为,

我们只要知道DNA,就可以知道一个人的身份了!

尸体虽然已经被烧成灰, 但请别忘记,

虫虫是吃尸体长大的,

也就是说, 虫虫把尸体的DNA也吃下去肚子了!!!

只要提炼出虫虫肚子里的人肉,那么要拿到死者的DNA是绝对有可能的!

DNA分析出来后, 就把死者的父母或姐妹找来, 再做DNA配对测验,

如果两组的DNA是MATCH的话,

那么,死者的身份就不再是个秘密了!!!
小虫立了大功。。。。

“凡做过,就比留下痕迹”, 这就是法医学里有名的Locard Principle !

但愿, 明天会更美好。。。。












Monday, October 15, 2007

母亲身上的尸虫


一个因高血压中风多年的母亲,她行动不便,成天只能躺在床上,流口水也成了她的习惯。。。。

母亲已经多年没开口说话, 而且思维也模模糊糊了, 只能用植物人来形容她。。。。

这个母亲只有一个女儿, 但脾气不好, 她觉得这个妈妈就是她的负担,如果没有这个中风的母亲, 她现在至少可以快活一点,到处可以去玩,赌钱,和风流去。。。。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母亲一个人在房间死掉了!

第二天早上,她女儿刚从外面狂欢回来, 进房看母亲时, 发现母亲已断了气, 而且母亲身上还有几十只白色的虫虫爬来爬去, 恶心死了!!!

她心想 :“这下我自由了,没有任何负担了, 哈哈哈哈!!!”

她报警后, 警方和法医都到了她家。。。。

她对警方说, 她母亲太老了, 而且又中风多年, 身体虚弱,所以才去世的。。。。

之后,她就装哭了起来, 办得好像孝顺女儿一样, 还一边喊妈妈。。。。

场面看起来好像很辛酸。。。。

法医看了尸体后,马上叫警方把这个不孝女抓了起来!!!

新闻见报后,不孝女就被送上了法庭, 还被判决坐牢!!!

她的罪行就是:没有好好照顾亲生母亲, 导致母亲死亡, 这是一宗虐老人案!!!

本来以为母亲死后, 可以很自由的女儿, 突然间, 又完全失去了自由!!!

她怎么想也想不通, 问题出在那里!

而且, 做牢时,还一边抱怨她那死去的母亲, 说她生前死后都没给过她自由!

她越来越恨她那死去的母亲。。。。。。
到底,

法医看穿了不孝女的那一点??? 知道了整个事件的真面目???

因为。。。。

法医刚才替死去的母亲量了肝温,是34。5度。 意思是说, 这个母亲刚去世不久, 大约是三四个小时前吧。。。。

可是母亲身上的尸虫却已经很大只了, 估计至少在母亲的身上有四天那么久!!!

这些尸虫经化验后, 证实了是一种苍蝇的幼虫, 名叫Sarcophaga sp. 或人称 Flesh fly. 这种苍蝇是因为母亲身上的伤口,尿液和粪便而来的。

苍蝇之所以会来, 因为这个不孝女没有替母亲清理伤口,没替换尿布和床单, 任由母亲的排泄物充满了整间房子!!!

换句话说,女儿是故意放弃母亲不理,那就是虐待老人案件了 (Elderly Neglected Case).

悲剧的发生, 往往是不正确的观念和心态引起的。。。。

但愿, 这还是个美好的世界!

他死在哪里呢???

图为Rat-tail maggot.


有一天,
有一具尸体在森林被发现了。。。。
这具尸体死状恐怖,除了身上的伤痕很多,尸虫也布满了其伤口,
最够力是。。。。
他是个无头尸!!!
而且,他的下体也血肉模糊 !!!
警方到了现场后, 立刻联络了法医。。。。
经法医检查了一番,也认为尸体已经毙命超过了四天!
法医就把一些尸虫带回去化验!
。。。。。。
化验结果出来后, 真的把警方的头给搞大了!!!
警方马上跑回森林,继续调查。。。。

警方跑回去刚才的森林后, 就朝着水声走去。。。。
果然在不远处, 发现了一条小河。。。。
这条河边还有一些留下来的东西, 例如鱼钓,水桶, 小椅子等等。。。。
经过了指纹分析, 证明了这些东西都属于死者的。。。。

而法医的解剖报告指出, 死者是死于心脏病爆发,并非谋杀!!!

那么, 死者是在钓鱼的时候, 然后心脏病爆发,死了!

而且那些伤口, 不是被利器所伤的,
而是死者死后, 被动物拖去吃, 然后头才被咬掉了,下体的肉也一样成了动物的美食!

到底, 尸虫化验的报告上写了什么呢?

法医发现的尸虫中, 有一种苍蝇幼虫, 叫做Eristalis tenax。
这种虫, 是属于Sryphidae家族的, 他的幼虫有个很特别的特征,
那就是幼虫的尾巴上, 有一条长长的尾巴,
所以人们都叫它 Rat-Tailed Maggot.
据说, 这种苍蝇都住在有污水的地方,例如河边,粪池,池塘等等。。。。
所以, 在河边发现的尸体, 都有可能有它的踪影哦!!!

就这样, 警方跑回去了森林, 往流水声走去, 希望可以找到河流。。。。
才发现了真正的病发地点!!!

至于什么动物会吃尸体,答案是很多的,因为森林里什么动物都有,
比较普通来说, 就是大蜥蜴, 山猫, 野狗,乌鸦,老鹰等等。。。。
而这些由动物咬伤的伤口(bite marks) ,法学牙医(Forensic Odontologist) 是可以将它们辨认出来的!

虽然这不是一宗谋杀案, 但警方总算知道死者不是在森林里病死的。。。。
哈哈。。。。

根据大马尸虫化验报告(1972-2002)的调查,
Eristalis 曾经出现在河边死去的尸体,虽然只有一单!

根据我的经验, 凡是死在森林,超过三天没被人发现,
那么, 很大可能尸体会被动物拖去吃的。。。。

所以, 如果有的选, 千万别选死在森林。。。。

再聊。。。。

Thursday, October 4, 2007

她死得好惨阿!!!


警方在一间小屋内,发现了一具女尸!这个女孩, 根据警方纪录, 失踪了一个礼拜。。。。

女尸身形瘦小, 看来已经毙命有三四天了,

身上有多处伤口,血迹斑斑,而且,也曾遭过性侵犯。。。。

当然, 还有尸虫在身上爬来爬去。。。。

法医到了现场,

发现女尸虽然有17个刀口, 但只有一个是致命伤!!!

除此之外, 法医也发现有几道伤口有组织反应, 看来是死前造成的。。。。

法医拿了几只尸虫, 就回去化验了。。。。


结果出来后, 和法医想的一样,

这个女孩,真得死得太可怜了!

她被坏人强抓上车后, 然后被软禁三天,强奸,虐打,折磨,用利刀割伤她,没给她吃饭,

坏人玩够了,最后,还一刀杀死了她!

为何法医知道她是被折磨,然后死得很惨呢???


因为, 虫虫开始说话了。。。。

法医在尸体上, 发现了两种幼虫,第一种是Chrysomya megacephala, 第二种是Chrysomya bezziana.

第一种是很普通的尸虫, 这种虫是在人死后,才出现的。。。。

第二种是很特别的虫, 这种虫只吃活人肉, 不吃死尸肉的。


这种虫的出现, 说明了女死者生前被坏人折磨打伤,导致伤口无法好好处理,结果伤口就生虫了!!!

好可怜的女生, 看着自己的伤口生虫了, 也无法做些什么,因为她也被打得奄奄一息了。。。。

坏人看到这种情况, 性欲也没了, 留她也没用, 就一刀插死她!!!


根据大马凶杀案的调查, 这种虫的确出现过在尸体上, 1973-2002的统计,共有四单!


但愿, 明天世界更好。。。。



腐尸上的死虫


话说,
一个夜晚,有一个女人死了。。。。
尸体在五天后才被人发现,而且也开始腐烂了。。。。
地上有很多血迹,女死者看来有挣扎的现象!
奇怪的是。。。。
尸体上的尸虫竟然也死了很多, 也有一些正奄奄一息。。。。
尸体其实是这些虫的美味大餐, 为何虫虫都死了呢???
这是不寻常的现象!
法医最后来了案发现场, 就把这些死虫拿去了化验。。。。
结果出来了。。。。
虫虫告诉我们, 这女孩是自杀的!!!
死虫的体内被验出有一种杀虫药的成分!
这个说明了, 女孩是服杀虫剂自杀的,
所以, 女孩有吐血和挣扎的现象。。。。
由于杀虫剂渗透血液,进入了身体组织和细胞,
虫虫吃了尸肉后,也中毒身亡!!!
这是法医科学的一个分行, 叫做 Entomotoxicology (昆虫毒理学)。
小小的虫, 也会说话!
现实生活中, 也是一样。。。。
社会是有许多阶层组合而成的, 有小族群,也有大族群。。。。
他们虽然是小, 但不代表他们的讲话没有力量, 也不代表他们一定同意大多数人所赞成的东西。。。。
身为好的领导者, 更必须听取从下到上的声音, 在做个对大家好的决定。
这种工虽然吃力, 但这是制造和谐社会而必须付出的!
因为, 人类是群体动物, 只有对群体好的政策, 才是好的政策,
而不是只对某个群体, 让富人越富,穷人也穷!
但愿, 世界明天更好。。。

Wednesday, October 3, 2007

没有生虫的腐尸!


话说, 有一个人在偏远又安静的bangalow内被杀。。。。

凶手(也是死者的好友)因为害怕, 所以匆匆离开现场。。。。

当时屋内的门窗都是关紧的。

过了一个礼拜, 凶手因为害怕警方调查,

打算晚上回去案发现场,改变现场的摆设。。。。

他打开了窗口,弄乱了屋内所有的东西,

仿佛是要误导警方,认为凶手是从窗口爬进来的,然后抢窃。。。。

就这样, 尸臭味从窗口飘了出来。。。。尸体在第二天下午就被路人甲发现了!

警方到了案发现场, 真的以为凶手是从窗口爬进来的,

所以他们认为这是一宗抢窃杀人案!


当尸体被送进解剖房时,

法医看见了腐烂的尸体, 估计毙命已经超过一个礼拜。

奇怪的是, 尸体一只幼虫也没有, 反而发现了一粒一粒小小黄黄的东西!

这宗案件开始被怀疑没那么简单。。。

最后, 警方宣布这个抢窃杀人案将转成谋杀案处理!

警方也因此怀疑死者身边的熟人, 而不是抢窃的陌生人!

最后, 凶手被制裁了!


没错!

那些小小粒黄色的东西, 就是苍蝇蛋!!!

如果尸体已经腐烂多日, 为何没有生虫呢? 为何只是发现苍蝇蛋呢???

腐尸不生虫, 这不太符合大自然的原则。除非另有特别原因!

这个证明了, 苍蝇刚刚才发现尸体,

因为有人刚刚把屋内的窗口打开!!!

这个很明显是凶手做的!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但愿明天会更好。。。。




尸体被烧了




警方发现了一辆烧焦的车。。。。
当然, 车里也坐着一个焦尸。。。。
警方正在头痛, 因为。。。。
死者有两个死法:
1)这个死者是撞车后,汽油泄漏, 然后爆炸。。。。(意外)
2)死者是被人杀害后, 然后连人带车也一齐烧! (谋杀)
警方把尸体交给法医后,答案就揭晓了。。。。
因为,
法医正为尸体解剖时, 发现了鼻孔内部深处有几只苍蝇的幼虫!
很明显, 尸体是在生虫腐烂后, 才被人点火烧尸的!
那么, 这单case, 就是谋杀!
凶手主要目的, 也是为了破坏证据而进行烧尸。。。。
根据犯罪心理学,
犯罪者往往犯罪后, 都会马上逃离案发现场, 可是每当回到家后, 又会觉得害怕尸体被人发现, 然后又赶回现场进行毁尸!
越想掩饰, 反而留下更多线索。。。。
做人也一样, 说了一个谎言后, 为了不让人揭穿, 而越讲就越多谎言!罪恶更深!
所以, 做事如果光明磊落, 就不怕被人怀疑,或引起很多闲言闲语。。。。
但愿这个世界明天会更美好!
再聊。。。。

苍蝇可以把一辆火车撞停吗?


一辆跑得非常快的火车,对面飞来了一只小苍蝇。。。。

结果,火车撞上了苍蝇!!!

啪嚓!!!

苍蝇汁喷了出来。。。。

苍蝇死了, 而且还黏在火车的镜子上。。。。

当然,这是个大家都知道的结果!

那么, 苍蝇是否可以把一辆火车撞停呢??


这个答案, 可以留给许多物理学家去辩论。。。。


其实, 在这个相撞里面, 苍蝇真得可以让火车停下来了!

只不过停止了非常非常短的时间!短得让人察觉不出!

严格来讲, 火车其实并没停止。。。。

停止的是---火车撞苍蝇的那面镜子的小部分 !!!


物理学说过, 凡是相撞的物体, 为了改变方向, 其中一方,

其速度一定会变成零!!!

所以,我相信, 火车真得有停止过!

哈哈,

这个世界太奇妙了!

再聊!

苍蝇和蜜蜂,谁的生存能力强?


在这里, 又有新的试验了。。。。哈哈

1)把一只苍蝇和一只蜜蜂关在一辆车里。
2)然后你开车, 把他们俩载到一个离刚才50公里远的地方。
3)然后开车门, 让他们两都飞出去找生活。
到底, 谁可以在陌生的环境生存呢???
答案就是。。。。
苍蝇!
蜜蜂属于群体动物, 那只蜜蜂在新环境, 会被“当地”的蜜蜂欺负和排坼。最后可能不被接受,而孤苦伶仃!
而苍蝇不管到了什么地方, 他都可以照样生存!为什么呢??
因为苍蝇寿命短,他们没时间和同伴们玩欺负和排坼这种政治游戏,苍蝇一下车就马上飞去找食物和找母苍蝇交配。。。。真得没时间对付这些不俗之客。。。。
其实, 人类的寿命说长也不长, 所以, 人类应该学学苍蝇,和睦相处,因为。。。。
我们不应该浪费生命在于说别人的坏话, 或欺负排坼其他的朋友。。。。
还是像苍蝇酱, 有时间就努力找吃和找老婆吧。。。。
哈哈哈。。。。
再聊。。。。

苍蝇聪明还是蜜蜂聪明呢?


大家如果有时间,可以做个小试验 !


1)在箱子的左右方各个开一个小洞。
2)第一个洞,用玻璃挡着,然后洞口对着一个发亮的灯泡
3)第二个洞, 是个活出口
4)把箱子放进一个暗房
5)把一只苍蝇和一只蜜蜂放进一个箱子。
6)观察谁会从出口飞了出来。。。。
结果。。。。
刚开始时, 两只昆虫都很拼命往灯泡发亮的洞口飞出去, 可是怎样飞也飞不出去, 因为洞口被玻璃挡着了。。。。
过了不久,苍蝇累了, 就飞往暗处碰碰运气, 结果找到了出口, 飞出去了。。。。
而蜜蜂一直很努力飞往亮处的洞口, 可是他却永远飞不出去!
苍蝇看起来好像比较聪明。。。。
人也是一样, 亮处不一定好,暗处也不一定不好,
最重要是,
你必须要敢去尝试!这样才会有更多机会!
愿体会。。。。
再聊。。。。

我知道凶手去了那里!



话说,警方在市区的路旁发现了一具尸体。。。。
这个尸体已经腐烂了,重重的腐尸味,吸引了上千只的苍蝇在他身上打转。。。。
当然,身上的白虫,多的密密麻麻,尤其是集中在伤口的地方!
看样子判断, 估计这具尸体已经死了4至5天, 而且是谋杀案!
警方依然拿了尸体上的尸虫去化验,想知道尸体真正的死亡时间。。。
结果出来了,是个出乎意料的结果,使警方改变了调查的方向!!!
尸体并不是死在市区的!!!
警方把视线移去了附近的一座森林, 在那儿找到了凶器和鞋印!
凶手被抓了, 凶器上的指纹和他的鞋纹,都吻合了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线索。。。。
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
警方在尸体身上的尸虫,发现了一种苍蝇品种, 叫做Hypopygiopsis fumnipennis, 属于Calliphoridae家族的一种大苍蝇!
据研究说明, 这种大苍蝇是居住在森林里的, 城市根本找不到他的踪影 (载自巴哈教授论文)。
所以,
很明显是, 凶手在森林杀害了死者, 然后过了不久,再把尸体搬去市区,目的是想让警方找不到第一案发现场!
原来,苍蝇和人一样,有自己的定所。。。。
凶手会撒谎, 但苍蝇不会。。。。
再聊。。。。

室内凶杀案


室内凶杀案


今天灵感又来了,就谈谈室内凶杀案吧!
我的一个马来朋友,就读于马大博士学位, 也是专攻法医昆虫学的。。。。
他告诉我, 他要把一只死猪丢进室内,想看看在室内腐烂的尸体是怎样的。。。。
我当然说好阿,可是他是马来人,它可以“动”猪吗???
“ 可以!!!不过每次碰到猪后,就的用清水洗手六次” 他这样回答我。
他是少数可以把宗教和科学分开的马来人,做这种研究,也辛苦他了。。。
室内的尸体腐烂速度, 很明显是慢了很多。。。。
因为室内温度较低,又缺少了天气的影响(例如没雨),更有玻璃门窗把在外的苍蝇都挡着了。。。。
如果室内开着大风扇,那么苍蝇就更少了。。。。
话说, 有一个凶手, 在室内杀了人, 然后逃离现场,可是过了一夜后,他越想就越怕,决定第二天重返现场,然后破坏证据,还把尸体从室内拖出了室外丢弃!
这种计划简直太好太棒了!因为这样可以搞乱警方的调查方向!哈哈!
可是到了最后,
凶手还是被送进监狱了!!!
为什么呢???
因为警方把尸体身上的虫那去化验后,发现了一种苍蝇,叫做 Synthesiomyia nudiseta, 属于Muscidae家族的一种小苍蝇。。。。
据说,这种苍蝇只会在室内生蛋,从来不会在室外生蛋的, 所以, 尸体身上有这种虫, 说明了死者就是在屋内被杀, 然后隔天被凶手拖出屋外! ( 资料可以载自巴哈教授的论文 )
再怎么聪明的凶手, 最后还是输给了科学。。。。
简单来说, 他输给了大自然。。。。
再聊。。。。

Tuesday, October 2, 2007

大家好,这是我第一次写BLOG,这一次写的,是关于我的研究。。。。

大家好,这是我第一次写BLOG,这一次写的,是关于我的研究。。。。
我终于出来了。。。。
为了研究, 我躲进去了一个靠海的渔村两个月之久。。。。
这个地方,给了我很多不一样的生活体验。。。。
2007年9月3号, 我把一只死猪用麻绳掉了起来, 你们猜, 那只猪用了多少时间才从树上掉了下来???
有人说是五天, 有人说六天, 更有人说是七天。。。。
答案都错了。。。。
这只母猪, 重约10公斤。。。。
共用了八天的时间, 才从树上掉了下来。。。。
相信吊颈的人也是一样吧。。。。
这个问题,还需大量的研究,但大马还不能用人尸体作试验,在美国和印度, 法医学的研究是可以用人尸的。。。。这个真的很够力!
你知道为何我懂那只猪是母猪吗?????
因为我是问了猪场的一个印尼工人,
我问:Bang, ini pig jantan ke betina ???
印尼仔答:Ini babi betina, tengok, ada cibai!
原来, 很多答案, 是你想不到的。。。。。
生活真实有趣。。。。哈哈
再聊 zzzz....

这是我第二章blog,写的还是研究

这是我第二章blog,写的还是研究
写了第一章,灵感又来了。。。。
2007年8月初, 我又把一只小猪, 重约5公斤(这一次是公是母我不知道), 抛进了一个小型的人造湖 , 这一次想研究的是关于浮尸案。
刚丢下去时, 小猪沉下去湖底了。。。。
大家可以猜猜,小猪几时会浮上来呢???浮了上来后,几时又沉回湖底呢???
结果是, 小猪第三天浮上来湖面了。。。。
第十天又沉回湖底,于世永别!
相信人类浮尸也是一样的吧....
小猪沉下去之后, 湖面多了一层油。。。。
原来,这层油就是猪油!
听说猪油可以用来煮菜,而且味道还蛮香的。。。。
慢慢享受你们的猪油大餐吧。。。。哈哈
再聊。。。 。

还是关于研究。。。。

还是关于研究。。。。
我在2007年八月初时, 就把一只猪放进去了一个麻包袋, 因为这一次研究的,就是藏尸案。。。。
藏尸案的腐烂速度的确和平时放在室外的尸体不一样,
因为它属于封闭场所(enclosed area), 所以外界的因素也少了很多,
例如少了天气的影响,和昆虫的活动,尤其是苍蝇!!!
平时放在室外腐烂的猪 , 只需要十天,就可以完完全全变成了骨头(dry and remains)。。。。
如果有一天,你杀了人,然后你把尸体包了起来, 再丢进油棕园,大家可以猜猜, 那个尸体几时才会完完全全变成骨头呢????
二十天? 三十天? 还是四十天呢?
我可以告诉你,
尸体可以在五十天左右变成了骨头, 但是。。。。。
那尸体无法完完全全地腐化。。。。
层层的肉浆和油脂, 就遗留在骨头的下方,再也腐化不了。。。。
简单来说, 尸体好像变成了liquid, 又好像蜡,更像肥皂。。。。
在法医学里, 这种情况叫做saponification, 或者是adipocere.华语叫做尸蜡!!!!
没错, 尸蜡是在潮湿和高温的环境下产生的,而麻包袋里的微环境(micro-climate) 就能使人体变成了尸蜡!!!
对凶手而言,尸蜡是不好的,因为尸蜡保存了尸体,任何伤口和证据,都不会腐化掉。。。。
所以,以后杀人, 请你不要把他装进麻包袋。。。。
因为, 尸蜡的味道是超级臭的,但有人说香, 因为油脂是esther成份!而我个人觉得, 尸蜡有股又香又酸又浓的味道,这种味道, 你一生人都忘不了。。。。
凶手应该要顾及法医和警官的嗅觉感受。。。。
夜了, 下次再聊。。。。

失踪马来小女孩的命案

失踪马来小女孩的命案
大家应该听说过这个失踪马来小女孩的命案吧。。。。
她就是被凶手装进一个行李袋的。。。。
HKL的法医估计, 这个小女孩的毙命时间 (PMI), 是六个小时。。。。
其实, 除了昆虫(forensic entomology) 可以用来估计死亡时间之外,还有很多方法可以知道的。。。。
其中呢, 可以利用肝温(algor mortis),尸体疆硬度 (rigor mortis), 尸斑 (livor mortis) , 眼球晶体水(aqueus humor), 胃里食物的消化模样, 还有许多科学以外的方法, 例如死者是否穿着睡衣, 灯是否开着, 信件多久没收了, 报纸几时没看了, 吃的是早餐还是晚餐。。。。
这个小女孩是空着肚子死的, 说明凶手并没给她食物。。。。
大家是否很想知道, 这个行李箱里到底有没有昆虫在里面???
是否有苍蝇在里面生蛋吗???有没有虫呢????
据我个人所知,
没有。。。。
因为苍蝇根本飞不进行李箱的内部。。。。
就算有, 也要等到第四天, 你才会看到苍蝇把蛋生在行李箱外, 然后幼虫才从外爬进内!
我有个朋友说, 这个案件肯定有很多虫!
我问他有什么虫,
他说:“有很多精虫 !”
哈哈。。。。
有精虫就有DNA,那就好办多了。。。。
可惜, 凶手没把精虫留在她身上,
可能凶手读过书,也研究过DNA吧。。。。
但我肯定凶手是个性变态 (PARAPHILIA) 的其中一种---
恋童癖 (PEDOPHILIA)!!!
凶手对成年女人没“性”趣, 看到小女孩就会玩弄, 因而得到性高潮!
在停尸房, 小女孩的爸爸说认不出这个童尸是他女儿 ,
这个当然!
小女孩失踪了一个月, 没吃饱, 受折磨,遭虐打,受伤流血,性侵犯,饱受惊吓,极度恐慌下度过每一天 。。。。。。
她的模样还会像照片里一样那么无知天真可爱吗????
这个社会生病了。。。。。
再聊。。。。。